原东光街道办副主任黄丽同志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
发布时间:2016-08-25 11:45:04 来源:锦江区纪委监察局黄丽同志身为中共党员,在担任东光街办副主任期间,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,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,监督检查流于形式,致使永兴社区的违纪问题长期未得到发现和纠正,其行为违反中央、省委、市委、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规定,已构成失职错误,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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